——2007年9月20日在州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副州长 杨天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州人民政府向会议报告州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在州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州五次党代会议精神,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推进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努力建设“小康恩施、人文恩施、生态恩施、和谐恩施”的奋斗目标,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向州政府及其部门共提出建议100件,建议的内容涉及全州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反映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21件,占21%;工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方面的11件,占11%;交通方面的26件,占26%;城镇建设与管理方面的14件,占14%;旅游、文化、教育、卫生工作方面的17件,占17%;人事工作及村干部待遇方面的8件,占8%;其它方面的3件,占3%。3月16日,州政府召开由州政府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交办会,会上,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彭军同志就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正式将州人大代表提出的100件建议交给州政府办公室等26个州政府部门和恩施、巴东、宣恩三个县市人民政府具体承办。会议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在8月底办复完毕,办复率要达到100%;满意率要达到95%以上,力争达到100%;想办法采取多种形式与提建议的代表见面联系沟通,保证见面率达到100%。
交办会后,各承办单位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进行安排部署,落实人员,成立专班,明确责任,制定措施,迅速组织开展办理工作。州政府督查室按照交办会的要求,强化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并有针对性地到承办单位现场督办,及时了解和掌握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近半年的时间,在州人大代工委的指导下,经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和扎实工作,100件建议都在8月31日前办复完毕,办复率达到了100%;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采取见面座谈、电话联系等方式,与提建议的代表加强联系沟通,使见面率达到了100%;由于各承办单位以诚恳的工作态度,认真办理答复每一件建议,从而得到了代表们的理解和谅解,从州人大代工委收到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和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太俊同志带队对州交通局、农业局办理工作督办检查的情况以及9月12日代工委组织召开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议会”的评议情况看,满意率达到了100%。截至8月31日,100件建议已经办理落实40件,占40%;正在办理落实的38件,占38%;只作书面答复的22件,占22%。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作法
(一)强化思想认识,端正办理工作态度
人大代表依法提出的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的民主权利。我们办理建议,并给提建议的代表一个认真负责的答复,这也是国家法律赋予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同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对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推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州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方面,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强化督办,狠抓落实。州长周先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州政府及其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在“两会”期间,州政府各位领导分别深入到各代表团,广泛听取州人大代表对州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与代表们座谈,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3月16日,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彭军在交办会上指出: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是实践“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真实体现,对于密切联系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实现好、保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争取人民一如既往的拥护和支持政府工作,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廉洁型政府,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要求各承办单位务必站在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高度,结合“弘扬八种风气、创建学习型机关”的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工作认识,切实抓好建议办理工作。如州劳动保障局,为了提高全局上下对办理工作认识,局党组提出,抓好办理工作必须从思想上牢固树立三种意识,做好三个“看”字。即:一是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看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否依法得到维护;二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意识,看对待建议的态度和认识、对建议是否引起足够重视,是否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是否落到实处,是否虚心接受监督;三是牢固树立公仆意识,看办理工作作风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切实依靠群众、忠心服务群众,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是否到位。州文体局党组提出了“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如期完成、切实落实”的办理工作指导思想。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理工作责任
为了加强政府对今年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州政府采取了在常务副州长领导下的秘书长协调指导、督查室跟踪督办、部门具体办理的工作责任制。并要求具体承办的政府部门,在实行“一把手”亲自抓的前提下,落实“定分管领导、定承办科室、定承办人员、定办理时限、定质量要求”的五定责任制。从州政府督查室了解的情况看,承办建议的26个州政府部门,在3月16日交办会议后,单位主要领导及时组织召开了党组会或局长(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本部门2007年建议办理工作,绝大多数单位还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行文下发给本系统的各部门),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合力抓、承办人员全力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州交通局是今年建议办理大户,共承办19件,其中18件涉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局长喻中权深感任务重、压力大,在到省委党校学习临走前,亲自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安排部署办理工作相关事宜,要求全系统以“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大常委会满意、让各级政府满意、让自己满意”的四满意为目标,认真履职履责,切实做好每件建议的办理答复工作,真正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州水利水产局局长胡用林不仅在交办会后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办理工作,而且在5月25日再次召开局长办公会,听取办理工作专题汇报,对办理进度、办理质量进行督办检查,并明确指出,要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进一步宣传和推动全州水利水产工作。
(三)创新办理方式,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今年,州政府系统的各承办单位,按照州政府统一要求,结合各部门实际,在坚持和完善过去行之有效的办理工作方式方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思路、改进方法,使办理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从而得到了提建议的州人大代表的好评。
1、深入调查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各承办单位针对代表建议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解决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寻求解决办法和答复依据。一是对有条件能够解决的,尽可能集中力量给予解决。如余秋红等11位代表和肖赋生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石心河大桥》的建议。近几年通过积极争取,省里将该项目纳入了“十一五”期间建设规划,今年州交通局接到该建议后,又组织专班几次赴省争取年内启动,目前该桥已进入地质勘察阶段。又如刘大武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恢复椒石省道老线宣恩晓关集镇经卡门至咸丰杨泗坝路段油路建议》,该工程目前已动工建设;二是对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落实的,积极创造条件予以解决。如张顺英代表提出的《关于恩施市老城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开发利用的建议》,恩施市收到建议后积极想办法,从本级财政拿出100万元用于老城区域内的文物景点维修;三是对建议合理但目前尚不能解决的,应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规划。如曾令军等12位代表提出的《千方百计争取2007年动工建设恩黔高速公路的建议》,州发改委收到建议后,与相关县市共同向上争取,促使省里将其纳入了《湖北省骨架公路网规划》,并已组织专家对可研报告进行了咨询论证,对前期工作进行了安排,计划在“十一五”期内启动;四是对只能答复的建议,要向提建议的代表作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须征得他们的理解和谅解。
2、搞好办理过程中的协调,形成办理工作合力。有些建议的办理答复和落实,需要多个部门相互配合才能完成。因此,必须注重做好办理过程中的协调工作,才能使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才能保证建议的办复质量。如黄宝安等10位代表提出的《提高村干部待遇,解决其后顾之忧》、黎景相代表提出的《给村干部一点盼头》、向宏卫代表提出的《如何提高村干部待遇和后续保障问题》、谭祖恩代表提出的《关于为村干部劳动社会保障及公务员报考提供政策支持》,这些建议都是要求不断提高村干部待遇,涉及多个部门,为把这些建议办理答复好,州政府督查室协调组织、人事、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认真研究答复意见和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与上述各位代表联系沟通,他们对州政府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建议表示很满意。
3、注重联络沟通,争取提建议代表的理解、谅解和支持。与代表联络沟通,是办理工作中尊重代表的具体体现。因此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向代表作书面答复前,一定要通过电话、走访等形式先与代表沟通联系,进一步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对一些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当面向他们解释清楚。从今年的办理情况看,所有承办单位都是在先与代表联系沟通后再作规范书面答复,为此给代表们留下很好的印象。而且绝大多数承办都是由分管领导带着承办科室负责人,走访代表,当面沟通。州交通局、劳动保障局、农业局、财政局、水利局、卫生局、发改委、建委等单位还明确规定,不允许委托所属县市单位与代表见面。如州建委副主任马祯宝,为了与廖海燕代表见面沟通,一直等了她上完两节课的时间,廖代表为此很受感动,对建委办理建议的工作作风表示赞扬,对建议答复表示非常满意。
4、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实现办理工作目标。年初交办会已经明确了今年建议办理工作目标,见面率100%、办复率100%、满意率95%以上,力争100%。为防止“重答复轻落实”和“为答复而答复”的现象发生,州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切实做到四个方面:一是“三坚持”(即坚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答复,坚持在见面协商沟通后答复,坚持依法按政策答复)。二是“三对照”(即将答复内容与建议所提意见和要求进行对照,看答复是否“对题”,措施是否“对症”;将答复内容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照,有无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答复内容;将建议要求解决的问题与客观条件相对照,看是否符合现实情况,究竟有无条件解决,能否创造条件加以解决)。三是“一加强”(即切实加强同代表的见面沟通和联系)。四是“一规范”(即建议在书面答复时做到文书规范、语言亲和、分类明确、送达到位)。各承办单位结合各自的实际,也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如州工商局建立了六项办理制度:一是接收建议核实登记制度;二是提出拟办意见并责任到人制度;三是形成办理意见前主动与代表共商解决办法或达成共识制度;四是组织会办、催办、查办、反馈制度;五是办理答复函件领导审定、签发制度;六是办理工作资料归档制度。
5、强化督办检查,促进办理工作有序开展并圆满完成。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经常性工作,每年人代会以后至8月底前都是代表建议的集中办理时间,有的单位年年有任务,有的单位偶尔有任务。虽然一年一度的交办工作会对办理工作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但总是存在进度不平衡、质量不平均等问题。为了确保办理工作整体推进,及时了解办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8月10日州政府秘书长主持召开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督办会,针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议又进一步强调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对办理工作的认识;二是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办理工作情况,审签答复文书,确保在8月31日前办复完毕三是要强化见面联系沟通工作,凡是未见面沟通就给予书面答复的,要采取不同方式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确保见面率达100%;四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防止和克服“你提我答、文来文往”的简单工作方式,对代表不满意答复意见的建议,必须重新办理,确保满意率在96%以上,力争达到100%。州政府督查室按照州政府领导要求,将办理工作纳入了州政府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跟踪督办,并采取电话联系、上门座谈等形式,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催办询查,特别是对那些办理任务重,办理难度大,没有办理过建议的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重点督办。从交办会以后,每月都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度和办理质量以及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督查了解。同时积极参与州人大代工委组织的建议办理工作督办检查。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办理工作有序开展,做到了及时办理不拖延、自觉落实不推诿、认真答复不敷衍,确保办理任务按期完成。
三、应克服和改进的方面
州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部分人大代表向州政府及其部门提出的100件建议,经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解决了一些代表关心的困难和问题。但与发展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对照,还存在一定差距。如仍有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的认识不够全面;所提问题得到解决和落实的比例不高;与代表见面沟通的形式没有创新;个别承办单位答复文书不规范等。对这些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克服和改进。一是切实增强对办理工作的认识。二是加大落实力度,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关心的问题。三是对承诺列入计划解决的问题,开展跟踪督办,实行“回头看”。四是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争取更多的开展现场办理,切实提高办理质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认真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是州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职责,我们将在州委的领导下和州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恩施和为民办实事的要求,把代表关心的问题,把群众的困难解决好,落实好,努力提高建议办理工作整体水平,让州人大代表满意,让全州人民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