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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07-09-20 09:39:05 作者|发布者: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胡明炎 来源:www.ESRD.gov.cn 阅读:


——2007年9月20日在州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黎祖永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州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报告《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三年来的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州人口计生工作基本情况
《条例》实施以来,我们坚持以《条例》为准绳,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格规范计生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和群众的生育行为,促进了全州人口计生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各项责任指标,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近三年全州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低于5‰,净增人口约2万人,2006年末全州总人口为387.9万人。全州“十五”期末人口出生率为9.62‰,比“九五”期末低0.76个千分点;出生性别比107,比“九五”期末低3个单位值;政策生育率98.87%,比“九五”期末高3.52个百分点;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1.35,比“九五”期末低0.35;“十五”期间,年均出生人口36780人,比“九五”期间年均少生4864人,累计少出生24320人,期末总人口控制在387.07万人,比规划少增7.77万人。据统计,自上世纪7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全州累计少生200多万人,按0—17岁社会抚养费人均4.25万元计算,全州累计节约社会抚养费850多亿元,提高人均GDP值近2000元。人口的有效控制,为全州经济社会协
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一是建立健全了《生育服务证》、《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证件的制作、发放、领取及审批制度。二是规范了行政处罚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对社会抚养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同时全面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公示制。三是建立健全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管理制度。2005年,通过开展打击“两非”(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专项行为,狠抓了六项制度(即B超设备配(购)置及使命登记备案制度、孕情监控制度、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婴儿死亡报告制度、有奖举报制度)的落实。今年,州人口计生委与州卫生局还联合出台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十条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六项管理制度。四是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制度。截止今年上半年,全州流动人口总数约80万人,占全州总人口的五分之一强,其中流出人口65万人左右。为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州政府与州直29个
部门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状。对流出人口实行“六个一”(即流动人口在外出前必须接受一次“三查”服务、落实一项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签订一份计划生育合同、办理一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动后及时提供一处准确的通讯地址、每季度按时寄回一份有效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的管理制度;对流入人口实行八项(即台账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定期“三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查证验证制度、房东责任制度、楼门栋长责任制度、社区居委会主任月访制度)管理制度。此外,全州上下积极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试点工作。共办试点98个(每个县市办一个乡镇点,每个乡镇办一个村居点,州人口计生委办点2个),宣恩县开展了“以房管人”工作试点,鹤峰县开展了办证及流动人口“市民化服务”工作试点。五是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去年8月,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问题突出乡镇实行重点管理的通知》。省、州人口计生委在去年考核和信访核查过程中,发现来凤县绿水乡、利川市忠路镇存在出生人口漏报、瞒报现象。对此,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今年2月决定对来凤县绿水乡、利川市忠路镇实行重点管理,限期整改。在今年7月例行表彰中,全州67个有政策外生育的村(居)被否决。六是进一步明确了县乡服务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重点规范了县乡服务机构的执业范围,明确规定乡镇服务中心不得从事大月份引产、接生等业务,严防恶性事故发生。
      今年以来,全州开展了“两清一治”(违纪违法生育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清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活动,对1988年3月1日省计生条例实施以来的违法生育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进行了清理。清理出违法生育子女数72815人,其中属于2001年以前违法生育的60113人,属于2001年以来违法生育的12702人。通过清理汇总,全州2001年以前违法生育应征收社会抚养费10055.72万元,已征收7970.08万元,其中今年征收49.2万元;2001年以来违法生育应征收社会抚养费 3824.56万元,已征收2126.69万元,其中今年征收305万元。
(三)利益导向机制初步建立。以实施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契机,促进《条例》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国家从2004年开始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对同时符合四个基本条件的农民夫妻实行每人每年600元的奖励(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经过县、乡、村资格确认,2005年,全州为9552名奖扶对象发放奖励扶助金573万元;2006年累计为11370名奖扶对象发放奖励扶助金682万元;2007年符合条件奖扶对象累计为12719名,现资格确认工作已经完成,奖扶资金将按要求发放到位。各县市通过财政单列等方式积极筹措经费,促使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比例
有所提高。结合“关爱女孩行动”对计划生育家庭在入学、就医、资金、技术、项目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使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地位提高,经济上得实惠。
(四)着力推进优质服务。近几年来,我们以出生缺陷、避孕节育、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为载体,以新技术、新产品引进为手段,以开展“三查”(查病、查环、查孕)服务为主线,精心组织并着力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州每年组织“三查”110万余人次,落实长效节育措施4万余例,开展随访服务20万余人次,免费提供药具服务4万余人次。目前,全州已在27个乡镇以上服务中心安装了臭氧妇科治疗仪,为2500多个村配备了药具箱,在城区实行了药具一卡通。省人口计生委充分肯定了我州的作法,2005年在我州召开了药具工作现场会。今年在全省计划生育科技工作会议上我州作了“创新思路,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深入开展”的典型发言。截止去年底,宣恩已获国家级优质服务县称号,恩施、利川、建始、巴东、咸丰获省优质服务县(市)称号,目前全州28个乡镇服务中心和6个县市服务站完成了标准化改造,占改造任务的38.2%。
(五)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州、县、乡建立了信息化网络,乡以上单位均实现了人口统计和数据传输微机化,普遍建立了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并完成了升级转换工作,初步建立起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和农村奖励扶助信息系统。二是州、县市人口计生部门普遍建成工作局域网,基本实现省、州、县三级联网。三是州、县两级计生协会选配了德高望重的老领导担任会长,配备了专职秘书长,协会工作普遍得到加强。四是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全州乡镇计生办合并至社会事务办,保留计生办的牌子,机构人员比较稳定。五是初步建立了以县市服务站为龙头,以乡镇服务中心为基础,以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六是村级基础建设按照“一干三制四有六统一”的模式(即稳定一名村专干;落实孕情管理、流动人口管理、重点对象包保三项责任制;村村有专用办公室、专用微机、专用资料柜、规范的工作制度;统一村级统计台账、流动人口管理账表、优质服务账卡、协会工作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档案资料管理)运作。在解决村专干配备的难题上,我们在全州推广了宣恩县“县补助、乡聘管、村使用”的作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六)抓标治本,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去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州上下掀起了学习、宣传热潮,今年5月份,州委中心学习组专题学习了《决定》,州四大家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学习讨论。利川、来凤、鹤峰等县市委中心学习组也组织了专题学习。州人口计生委组织各县市人口计生局,在恩施日报、恩施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辟专栏、专版,宣传《决定》。县市主要领导接受专题采访,发表电视讲话。人口计生工作离不开新闻宣传,这些年,我们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常抓不懈。从2004年1月至今年6月,各级各类媒体用稿量州级为995篇(条),省级524篇(条),国家级66篇(条)。同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们本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针和“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工作思路,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启动了生育文明建设县、乡、村“三级联创”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目前,全州累计有20余万对夫妇主动放弃或推迟生育二孩。
二、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人口出生出现小幅反弹。据统计,2007年上半年出生人口比去年同期增加1762人,增幅为9.45%。2006年比2005年多出生1367人,增为3.64%。政策外生育也有所增加,少数地方政策外生育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省、州调查发现个别乡镇仍存在政策外生育4胎、5胎的现象。其主要原因:一是在惯性作用下,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人口已进入生育期,人口出生将呈现结构性回升,形成小高峰,我州将面临持续10多年的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二是由于经济条件的好转,农村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抚养成本的降低,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一些原已放弃生育二孩指标的对象,现又重新申请生育。三是利益导向机制脆弱,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近几年全州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落实比例只有80%左右,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养老保险女户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奖励没有按省里要求落实,推迟或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奖励还没有启动。四是受传统生育观念影响,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仍然存在矛盾。五是由于推行节育措施“知情选择”,部分群众错误理解“知情选择”就是“自由选
择”甚至“不选择”,因而导致意外妊娠,人流引产比只升不降,这也是造成政策外生育的隐患。
(二)基层网底工程不牢,村级基础工作不稳。一是村专干队伍不稳。主要原因是待遇
不落实。如宣恩县晓关乡2005年配齐了40名女专干,现在仅有18人在岗,其他人因嫌待遇低而外出打工。目前我州除恩施市188人是公务员担任村专干,实行公务员工资,咸丰县实行联村自治,聘用大村专干,工资保障较好外,其它六县市村专干年工资待遇均在800—2000元左右。今年半年考核抽查的16个村,专干年报酬大部分只有1000元左右。二是专干不专,兼职多。全州现有村计生专干2492人,其中专职的948人,仅占38.04%,其他的是村干部兼任,不能适应专干队伍职业化要求。三是部分村专干不适应工作要求。四是坚持月例会制度不够落实。不少地方为了节约经费和开支,改过去每月村专干到乡参加例会为只要求工作站(队)干部到乡里上报有关资料,导致乡村两级信息渠道不畅通,信息不准确,信息掌握不及时。因此,尽管我们近年来狠抓了统计数据的“打假挤水”工作,但全州每年漏补报仍达到1800到2000人左右。
(三)乡镇服务中心面临若干问题。一是技术人员流失严重。仅宣恩县乡镇计生服务中心今年就流失业务骨干5人,其中服务中心主任3人。二是人员分布不合理。有的偏远乡镇服务中心只有一人,城郊的服务中心人员多达10人;有的服务中心甚至全是护士,没有医生。三是“以钱养事”机制没有真正建立,没有按工作量落实工作经费,还是按人头下拨经费。四是乡镇服务中心技术设备陈旧,B超等常用设备老化,影响技术服务开展。五是部分乡镇服务中心阵地建设严重滞后,房屋陈旧,形象化建设还没有很好起步。
(四)《条例》实施中的问题。诸如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百分之五退休金的规定,工资制度改革后,这一规定怎么落实,需要及早从法律层面予以明确。再如,对发生在现条例施行以前的违法生育进行处理,适用现条例还是修改前的条例的问题,已达到法定婚龄但未领取结婚证生育一孩的政策内外认定问题,以及对拒不承认违法生育事实的当事人,能否运用亲子鉴定司法手段的问题等等,都有待从法律层面予以解决。省条例的实施,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为此,省人口计生委通过省政府,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改条例,对部分生育政策及法律责任进行调整。鉴于此,我们恳请州人大常委会也应该及早做好《条例》修改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克难奋进,努力开创我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一)认真贯彻落实《决定》,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在人口问题上的任何失误,都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影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已进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阶段,我们必须在严格控制人口数量,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同时,着力抓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统筹解决发展中的人口问题。要通过学习贯彻《决定》,切实解决干部群众认识上的问题,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我们所面临的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做好人口与计生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想法是:必须始终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人口计生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计生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
(二)落实“六个到位”,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一是抓好宣传到位。在此基础上,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开展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进一步引导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新型婚育观念。二是抓好管理到位。建立健全经常性工作制度,如出生人口统计上报制度、月例会制度、对生育节育情况的跟踪管理制度、流动人口责任包保制度等。州人口计生委拟于今年出台《全州人口计生工作基层基础规范》。三是抓好服务到位。重点加强孕前型管理和服务,扎实开展“三查四术”及随防服务,指导和帮助群众及时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四是抓好奖罚到位。五是抓好督办到位。以全年两次工作考核为主线,加大督办检查力度,派员到乡村,到千家万户,督办各项管理、服务、处罚及奖励的落实。六是抓好责任到位。把人口计划完成情况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纳入干部考核任用体系,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坚决实行离任审计、追踪奖惩。
(三)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一是深入开展“两清一治”活动,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对名人、富人、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生育的处理力度,全面理顺生育秩序。二是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和应急反应机制,及时处理紧急重大问题。同时,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四是加快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奖励优惠政策体系。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部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困家庭扶助制度。鼓励各级各部门制定并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抚政策,促成计划生育工作从“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的转变。坚持人口计生工作与扶贫工作相结合,实施以帮助贫困母亲为主题的“幸福工程”和“少生快富”的扶贫工程。五是强化目标管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对政策外生育控制不力的乡镇实行重点管理。六是创新综合治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人口计生综合治理部门经常性协作配合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考核制度和年度述职制度。
(四)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关爱女孩的有关政策措施,切实解除女儿户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二是做好孕情登记工作,确保孕情登记全面、及时、准确,同时加强孕情跟踪管理和服务。三是查处“两非”案件有新的进展,从符合生育政策规定怀孕后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并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案件上寻找突破口,依法对有关当事人进行处理。四是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六项制度的深入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主要落实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创新管理与服务体制,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逐步实行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确保流动人口享受市民待遇。二是创新管理与服务手段。坚持做到城市流入抓社区,市场流入抓雇主,单位流入抓法人,房屋租赁抓房东。三是强化部门配合,凡是对流动人口有管理权限的相关部门,均分解落实管理责任,逐步形成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管理互补、服务互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新局面。四是加强区域协作。人口流动相对集中的地区以及交界地区,签订区域协作协议,实行信息通报和区域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合作共赢的长效协作机制。五是实行信息共享。继续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流动育龄妇女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五)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一是稳定队伍,坚持重心下移,加强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群众工作队伍建设,特别要加强村级计生专干队伍建设,按省里要求,配好村级计生专干,即每个村有一名年龄在3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女同志为主(女同志比例应达到70%)的人员抓计划生育工作。同时,抓好提高村专干待遇的落实。就此问题,9月7日州政府常务会议作了专门研究,我们将按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与要求,进一步抓具体、抓落实。二是着力抓好能力建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着力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着力在提高整体业务素质上下功夫。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坚持调查研究,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持多办实事,切实解决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后顾之忧;坚持求真务实,开展“打假挤水”活动,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近几年,人口计生工作所取得的一些成绩,得益于上级部门的指导,得益于党委、人大、政协的重视,得益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我们坚信,在州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在政协、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州人口与计生工作一定会开创新的局面,为构建和谐恩施创造出良好的人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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