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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州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07-09-10 10:23:33 作者|发布者: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胡明炎 来源:www.ESRD.gov.cn 阅读:

州人大常委会:
  《州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2007]1号)收悉。州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副州长朱惠民、吴红娅分别召集财政、编制、农业、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座谈讨论、制定方案;7月30日,在州政府全体会议上,常务副州长彭军要求各县市政府和州政府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落实州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对全州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的审议意见,切实抓好农资打假工作,维护农民利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8月16日,州政府召开第六次常务会议,州长周先旺要求农业部门切实安排部署好当前农资打假保秋播专项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统一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的问题
      州人民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把依法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作为重视“三农”、服务“三农”的重要工作,强化领导,建立和完善农资打假综合协调机制。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州人民政府成立了州农资打假综合协调领导小组,由副州长朱惠民任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黄卜生、州农业局局长陈卫平任副组长,州农业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公安局、州检察院、州法院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农业局,由州农业局副局长伍学益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州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均成立了领导机构,提出了本行政区域内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关于切实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的问题
      一是规范执法主体,完善农业执法机构。按照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州政府及各县市政府、机构编制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高度重视,进一步理顺农业行政执法关系,着力构建一个“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便捷、行为主体规范”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恩施市、建始县、利川市、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七县市编委已下文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巴东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正在落实之中,州政府将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其尽快落实。二是各级政府将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改善执法必需的装备设施。州政府历年来都安排了农业部门农资打假专项经费,2007年又安排了专项经费10万元。各县市政府均克服财政困难,将农业执法人员的工资纳入了财政预算,安排了农资打假专项经费。为确保农资打假的资金需要,州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将州农业局农资打假专项经费继续列入财政预算,各县市政府必须将农资打假项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三是抓好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州农业局按照审议意见要求,对全州228名农业执法人员开展了执法培训, 系统讲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以及农业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农业执法队伍。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的问题
      按照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州政府要求农业、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继续把农资打假作为工作重点,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坚持集中整顿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重点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坚持市场监管与引导企业自律相结合、坚持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3月21日,州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以后,州农业局认真开展农资打假回访复查,巩固扩大打假成果。特别是按照州人大视察组提供案件线索来源,抽调法规科和种管站执法人员组成案件督办组,下到宣恩、恩施、利川等县市,对6户种子经营批发大户15个未审品种依法实施查处,进一步规范了种子经营行为。同时,还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对农药、肥料市场进行了清理整改,全面净化农资市场。
      四、关于进一步规范“引种”程序的问题
      针对目前我州农作物种子“多、杂、乱”等突出问题,州政府要求州农业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六条和《恩施州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认真搞好引进品种的清理登记,严把“引种”审核、批准关。一是对已办理了引种手续,但有效期已满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六条规定不相符合的,一律停止引种;二是引种后经过生产试种表现增产不显著或有明显缺点的,经州农作物品审小组审议后,停止引种;三是新申请引种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恩施州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引种手续。
      五、关于努力建立农资监管长效机制的问题
      一是农业、工商、商务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大扶优扶强的力度,培育扶持一批农资龙头企业,开展连锁经营。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采取印发、张贴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农作物主推品种、对口农药、适用肥料的公示和宣传,让农民知情购买放心农资。三是加强农资企业的信用建设,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继续组织开展种子、农药、肥料等“质量信得过放心门店”评比活动,引导企业自律,树立讲诚信、重质量的生产经营形象。四是州、县市政府将进一步理顺关系,相互配合,协同执法,改善农业执法环境,强化农资监管手段,全方位地做好农资监管工作。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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