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建议城管工作人员执法人性化104号》的答复
恩施州建函[2007]36号
时间:2007-07-24 10:28:11 作者|发布者:恩施州建设委员会 编辑:胡明炎 来源:www.ESRD.gov.cn 阅读:次
尊敬的廖海燕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城管工作人员执法人性化》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州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很好,我委高度重视,召开了主任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就城市管理而言,任何城市都是结合法律、法规和本地实际制定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在如今人文和谐的社会背景下,您提出的建议值得研究,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在执法时,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今年初,恩施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 明确对路边乱停乱靠的车辆由交警部门实施处罚,对非机动车道上乱停乱靠的车辆由城管部门实施处罚。在巡查过程中,对违章车辆的处理,交警和城管相互协助,配合完成纠章工作。
二、关于“对违章车辆张贴处罚通知单”的建议,适合交警部门操作,因为任何车辆每年都须在交警部门进行审验。而城管部门缺乏相应的制约措施, 张贴出去的处罚通知单有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三、为更有效地制止车辆乱停乱放、规范市内交通秩序,提升城管部门执法形象,恩施市政府计划对各主次干道实施电子监控,但因资金投入和运行成本较高,目前尚在酝酿之中。
随着州城建设不断发展,对州城的管理力度也会随之不断加大,我们也真诚希望广大市民在建设州城、热爱州城的同时,积极参与管理州城,共同创建和谐州城。
专此答复。
恩施州建设委员会
二OO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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