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红代表:
你好!
你在州人大六届一次会议上提出《山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的建议已通过相关部门转到我部。对于你参政议政,关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热情,我们深表敬意。对你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州委组织部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相关科室就相关情况向你通报。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村干部待遇和社会保障待遇问题
恩施州经济条件较差,加之多方面的原因,村干部的待遇较低,工作很辛苦。 目前,全州村主职干部人均工资3500元,非主职干部人均年误工补贴1800元,工资主要来源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极少数有集体经济的村也列支部分集体经济收入补助村干部,大多数乡镇采取按月、季或半年预发部分基本工资。各级党委高度重视村干部的待遇及社会保障问题,各县市也针对村干部待遇及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极尝试新的途径和办法,合理提高村干部待遇和保障水平。2007年6月,建始县就出台了《建始县村主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建始县农村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建始县官店镇对每年年终考核前20名的村干部, 由镇政府统一购买当年的养老保险。2007年3—7月,为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省委决定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我州现已完成此项工作,你本人也是此项政策的受益者。可以说,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都非常关心重视村干部的待遇保障机制问题,正在采取各项措施解决村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和退职后的生活问题。 当然,由于我州的经济基础薄弱,各地财力有限,加之村干部的数量大,变动快,要在短时间内完成解决村干部保障机制中的所有问题是不现实的,这需要一个过程,也是一个全国性的难题。
二、关于适度合村并组问题
2002年,我州部分县市按照村民自愿、有利管理和发展的要求,对部分行政村进行了合并。村组合并精简了村干部人数,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村干部待遇问题,减少村级债务负担,但另一方面却不利于有关职能部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不利于合村后各自然村的发展,许多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都是以行政村为单位计算的。 当前我省在村组合并上并没有明文政策规定,是否合村应根据本地实际,慎重进行。咸丰县在实践中探索出“联村共建”的办法,即在不变更行政村原有行政区划的前提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村组成一个联合自管组织,对几个村的事务进行集中管理。这种作法可以借鉴。
三、关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问题
村级集体经济是村级组织有钱办事、增强合力、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近年来,全州各级党组织大胆开创创新工作思路,结合实际,努力拓展发展渠道,村级集体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如建始县花坪乡大石板村与乡林业站签定协议,采取农户出土地、林业站负责开发资金及相关技术、村里负责管理的措施共同开发荒山和闲置土地发展药材,按照一定比例分红,受益后村里可分得30%的收入。建始县官店镇采取“三定三包两提高”(定岗位职责、定目标管理、定考核内容;包村级经济的项目和收入,包后勤管理的目标和任务,包村干部工资收入年度增长;提高村务工作效率,提高村干部待遇)的措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年初给每个村创办村级经济专项资金1000元,并规定将当年村级集体经济纯收入的30%用于补助村干部工资的不足,3%用于奖励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有特别贡献的村干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目前全州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少,规模小,地域差距大,发展不平衡,且发展缓慢。这主要是因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不是一个很容易的事件,从选项、发展资金、技术能力、综合管理等都要求较高,许多村想发展却苦于无门路、无资金、无项目、无技术,无法发展。一旦失败又没有承担风险的能力。各级党组织和各相关职能部门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支持和扶持力度,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同时,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的监管,有效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杜绝把村级集体经济办成“村干部经济”的现象。
王景红代表本着对党的事业、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反映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问题,这也是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各级党委也正在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解决。对你个人关心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参政议政表示感谢,也请你继续关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一些问题,多提建议和意见。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2007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