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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时间:2008-08-06 08:30:12 作者|发布者:佚名 编辑:胡明炎 来源:宣恩县人大 阅读:

  7月25日,宣恩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实海,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熊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继安、黄绍刚、刘廷珍、李明山、龚光平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绍刚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 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法律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按照年初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狠抓目标任务落实,抓好灾后恢复重建,上半年经济运行态势平稳,为完成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打下了良好基础。在组织财政收入,强化税收征管和支出控管,保证重点支出,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促进依法理财等方面,做了积极有效的工作,预算执行情况较好。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强化法律服务工作,为促进宣恩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指出,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与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必须高度重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规范法律服务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
  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宣恩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宣恩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章祥,县人民法院院长郑志刚,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苏伍云及部分县直单位负责人 、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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