徜徉在三峡之滨,巫峡口岸,清风拂面,一座美丽的移民新城映入你的眼帘,这就是湖北省最西端的一个充满灵韵的新县城——巴东。
2008年7月30日,就是在这个美丽的小县城的县人大会议室里,湖北省巴东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正在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关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报告获得全票通过。
自古以来,安居乐业就是广大百姓最朴素的愿望。居高不下的房价,让越来越多的人望房兴叹,低收入群众能否做到居者有其屋,这不仅是民众关注的话题,更是巴东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年度审议议题之一。今年3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形成了加强房地产开发步伐,加大房地产管理执法和监管力度;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探索物业管理新路子,推动物业管理发展;加强队伍建设等4条审议意见。一条条建议字字珠玑,铿锵有力。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工作,对照《审议意见》,多次召开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专题研究落实办法,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审议意见办理效果显著。
“搞好廉租房建设是政府的责任”
由于三峡工程建设,巴东县城属移民迁建的新城,因地质原因,进行了两次移民搬迁,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受规划、供给、需求等因素的制约,县城搬迁时没有制定房地产开发规划,单位住房还建、移民补偿自建等原因导致房地产开发市场不够成熟,房地产开发整体滞后。据调查,巴东县城区人均住房35.8平方米,加之福利房改、两次移民迁建、移民自建房,住房供给相对富裕,高、中收入层基本上有了住房。没有住房的,主要集中在一些中低收入人群。人们期盼,政府能够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大规模地建设廉租住房,使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得到改善。
县长李洪敏说,“搞好廉租房建设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应鼓励开发商加大对廉租房的建设,同时配合相应的税收政策,包括土地获得成本及消费者购买时都应体现相应的政策支持。”为此,巴东县人民政府积极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县人民政府先后制定了《巴东县城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巴东县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界定政府建房的目标群体,明确受惠对象。将政府建房的受惠目标锁定在低收入家庭,首先满足贫困家庭居住的基本需要。巴东采取购建结合的方式,累计投入资金2376万元,为720户困难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保障,其中实物配租392户,租赁补贴328户。对中低收入者通过购买腾空房、租住廉租房有了安栖之处。县人大审议意见作出之后,全县经济适用住房已供应土地3300m2,新开工面积24500m2(含教师安居工程2800m2),已完工8800平方米,完成投资1668万元。
同时,巴东县人民政府积极向上争取,向内挖潜,争取到省廉租房租赁补贴专项补助资金280万元,即将启动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 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全县干部职工”
住房公积金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充分发挥其社会功能,让它能够惠及“天下寒士”,对改善住房条件和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有着重要作用。巴东积极实行福利行政,不仅在县直单位深入推行住房制度改革,还将改革延伸到乡镇,在乡镇建立与县城一样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今年已启动官渡口等4个镇的住房改革工作。下一步还将加快其他集镇住房制度改革步伐。
在住房公积金营运管理上,县人民政府一是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仅2008年上半年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就达1221万元。二是建立合理有序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制度,公积金支取明显增长。今年已为离退休人员支取住房公积金125万元,有效增强了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三是切实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据统计,巴东县已累计向910人发放了贷款2572万元,解决职工购房问题。
巴东县在乡镇建立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全县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全县干部职工,彻底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公积金制度是为富人锦上添花,还是应为穷人雪中送炭”的问题,平衡了全县干部职工福利待遇,解决了住房市场化的后顾之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