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十七次会议决定,2008年9月26—27日在恩施召开州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建议安排如下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州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恩施州城镇建设管理条例草案
(五)审议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法草案
(六)审议州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草案
(七)审议州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工作评议实施方案草案
(八)其他
二、出席、列席人员
(一)出席人员: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二)列席人员
1、“一府两院”负责人;
2、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办事机构负责人、调研员、副调研员
3、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建委、州环保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监察局、州法制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4、恩施市政府分管市长,市建设局、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
5、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
6、4名州人大代表(恩施、利川各2名);3名恩施市市民。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08年9月26日至27日,会期两天,县市列席人员及州人大代表请于9月25日(星期四)下午到富源国宾酒店报到。
会议地点:富源国宾酒店八楼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1、请出席会议的同志就会议有关议题开展调查,并提前安排好有关工作,按时出席会议;
2、请有报告任务的单位认真准备报告,并于9月19日前将报告按规定格式打印75份,送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
3、为广泛听取恩施州城镇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请恩施市人大常委会通知市政府分管市长及市建设局、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代为邀请本辖区2名州人大代表和3名市民列席会议;请利川市人大常委会代为邀请本辖区2名州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4、请恩施电视台、恩施日报社派记者对会议进行报道;
5、请参会单位在9月21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联系电话:8221501,传真:8251452。
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8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