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视察
时间:2007-08-23 13:08:15 作者|发布者: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卢浩艳 来源:www.ESRD.gov.cn 阅读:次
代表视察是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职务的一种重要活动形式。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做好代表视察的组织联系工作,有关国家机关和单位要予以重视,认真接待。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凡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要求,联系安排本级或者上级的代表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代表视察时可以提出约见本级或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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