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常委会性质
时间:2007-08-23 13:34:41 作者|发布者: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卢浩艳 来源:www.ESRD.gov.cn 阅读:次
地方人大常委会是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行使职权上保持了权力机关工作的经常性和连续性。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地方国家机关中处于核心地位,它和同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之间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主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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