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职权
时间:2007-08-23 12:58:07 作者|发布者: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卢浩艳 来源:www.ESRD.gov.cn 阅读:次
地方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负责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其主要职权:决定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日期和会期,拟定会议议程、日程草案,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决定将各项议案包括地方性法规草案、质询案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交专门委员会审议;决定受质询机关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或者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作答复;提名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名个别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人选,提请常务委员会任命;提名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选,提请常务委员会决定往免;决定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听取有关问题的调查报告;制定常务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各专门委员会、各办事机构的工作等。
[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