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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时间:2007-08-23 12:52:27 作者|发布者: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卢浩艳 来源:www.ESRD.gov.cn 阅读:

  协助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工作的专门机构的负责人。专门委员会副主任一般有若干人,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在大会闭会期间,本级人大常委会可以补充任命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由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或主任会议提名,常委会会议通过.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其主要职责是协助主任委员工作,负责本专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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