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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视察报告
(州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时间:2007-09-19 11:01:23 作者|发布者: 编辑:王国艳 来源:www.ESRD.gov.cn 阅读:

  8月30日至9月8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太俊、罗贤美、冯国亮、马春菊分别带领由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专工委室负责人、州人大代表及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4个视察组,深入到全州8县市的16个乡镇,走村入户,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总体上看,全州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严格执行州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政策,以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服务质量为核心,以满足广大育龄群众需求为着力点,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积极开展综合优质服务,在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等方面,做了大量而富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了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2006年度主要责任指标完成情况:总人口387.9万人,出生38916人,出生率9.87 ‰,自然增长率4.91‰。政策内出生38390人,符合政策生育率98.65%。出生人口性别比107。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1.22。人口出生统计准确率98.5%。
   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主要责任指标完成情况:出生人口29596人,出生率7.46 ‰;自然增长率3.89‰。符合政策生育率97.91%,一孩率60%, 二孩率38.89%, 多孩率1.11%。出生人口性别比107。节育手术25952例,其中上环23401例,结扎578例,人流、引产1910例。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1.22。人口出生统计准确率98.5%。
   二、主要作法
   (一)夯实基础工作
   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干部综合素质。各县市选调德才兼备的同志充实计生队伍,县市计生协会由德高望重的老同志担任会长,并配备专职秘书长。在村计生专干的配备上,全州推广 “县补助,乡聘管,村使用”的模式。在村级协会管理上按照“六子”、“五制”、“四专”、“三优化”、“二中心”和“一提高”的模式运作。目前,全州所有的行政村均配备了专干或兼职专干,有基层协会8989个,会员人数36.48万人,中心户长25680人。
   加强阵地建设,完善“三级”网络。乡镇计生阵地按照有办公室、有微机、有资料柜、有辅助设备、有宣传设施、有工作制度的“六有”标准建设,村计生阵地按照一间办公室、一间服务室、一台微机、一套办公桌椅、一个档案柜、一个药具柜、一个宣传公示栏、一套制度的“八个一”标准建设,使基层计生阵地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网络建设方面,全州已有6个县市服务站和28个乡镇服务中心完成了标准化改造,初步建成了以县市计生服务站为龙头、乡镇计生服务站为中心、村计生服务室为基础、计生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计生技术服务网络。 
   加强档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各县市在计生工作资料和档案管理上,实行统一档案盒、统一档案标签、统一档案目录、统一装档时间的“四统一”管理,规范操作,便捷应用。从上到下配备了微机,建立了育龄妇女信息、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农村奖励扶助信息等系统。目前,省、州、县联网,州、县、乡网络畅通,县市工作局网成形。
   (二)提升服务水平
   深化依法行政服务。一是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以评议活动为契机,以评促纠,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不断巩固和扩大评议成果。二是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督察制和错案、执法过错追究制等工作责任制度,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和纠正不正之风,构建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的制度体系。三是以人为本,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工作 “八不准”。在管理和服务中注重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B超、终止妊娠手术和药品销售管理,加大对“两非”环节的预防力度,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深化宣传教育服务。各县市在世界人口日和“六一”儿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集中开展计生法规宣传。以“婚育新风进万家”、生育文明“三级联创”、“生育关怀”等活动为载体,利用“三查”机会和人口学校等阵地,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教育。县市设立了“关爱女孩”专项资金。通过这些活动,弘扬了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新型的社会主义人口文化及生育文化。全州目前有20万对夫妇自愿放弃或推迟生育二胎。
   深化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为农村育龄群众和流入人口及下岗职工中的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三查四术”和随访服务,落实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免费婚检,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同时,全面实施避孕节育、生殖道感染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有27个乡镇服务站还采用臭氧妇科治疗等新技术,为不孕不育患者提供治疗服务。全州组织“三查”110万人次,免费提供药具服务4万人次。
  (三)完善运行机制
   健全综合治理机制。一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认真落实“一票否决”制,全州从上到下层层签订责任状。二是严格坚持人口与计生工作“三线目标管理”,制订了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考评机制。三是把人口与计生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实行目标管理。四是实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定期互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各级财政严格按照计生事业费标准全额预算,按照工作进度拨款,并将当年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用于事业发展,保障了工作的正常运转。计生事业费和转移支付资金按照“五定”、“三保”、“两挂钩”和“一奖励”的办法管理。
   健全利益导向机制。按国家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制度,完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减免、扶助、保障、救助等六位一体的奖励优惠办法。县市还采取财政单列等办法,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奖励扶助政策的兑现。2006年,全州累计为11370人发放奖励扶助金682万元。今年又累计确认对象12719人。
  三、主要问题
  综合分析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
   1、低生育水平维持难。全州政策外生育逐年增加,低生育水平呈反弹趋势。近三年的情况如下表:

项目年度

出生人口(人)

出生率‰

符合政策出生率%

政策外生育(人)

自然增长率‰

2005

37549

9.62

98.87

425

4.38

2006

38916

9.87

98.65

526

4.91

2007(9个月)

29596

7.46

97.91

619

3.98

 

  
  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一是我州进入第四次人口生育高峰期;二是惠农政策落实后,生育孩子的抚养成本相对降低,一些原来打算放弃二孩生育的育龄人改变了想法;三是知情选择节育措施导致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下降,政策外怀孕上升。
   2、计生队伍稳定难。一是村计生专干待遇偏低,缺少积极性,且变动频繁,业务又较生疏,不适应当前工作。二是乡镇计生干部感到计生工作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缺乏手段,畏难松懈,不愿从事这一工作。三是专业技术人员因诸多原因流失严重。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全州流出人口占总人口的20%左右,流出的计生对象又占流出人口的35%左右,由于这种较大规模流动的不确定性,很难联系和掌握外流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状况。近几年的统计数据表明,全州政策外生育的70%是流动人口造成的。流入人口所占比例虽然不大,但欠缺有效的管理办法,存在政策外生育隐患。
  4、法律法规的一些条款执行难。抓计划生育对象的落实工作,相对人的特殊性质决定了不能用以往那种强硬的手段去处理,且行政成本太高。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对政策外怀孕、生育、拒交社会抚养费的人进行处理,由于诸多原因又很难执行到位。
   5、基层服务机构运行难。乡镇服务机构实行整体转制后,从目前运行情况看,思想认识有差距,人员分布不合理,还没有真正形成“以钱养事”的机制,没有充分调动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的积极性,职能作用明显弱化。
  6、部分指标完成难。现行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中,各类指标多达四、五十项,有的责任指标大大高出基层实际工作水平,基础工作的“帐、表、卡、册、单”过多过繁, 基层不可能做得很完整。
  四、工作建议
  1、进一步增强危机感。全州各级政府,计生及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深入认识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按照 “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方针,正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矛盾,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推进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2、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要加强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各方面、各单位的责任,解决好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提高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组织计划生育的自治水平和全社会的自治能力。
  3、稳定基层计生队伍。首先是稳定乡镇、村两级计生队伍,对长期从事计生工作的同志,在政治上多关心支持,为村计生专干建立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其后顾之忧。同时培养、引进、使用好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对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管理,加大业务技术上的培训力度。
  4、科学制定考核指标体系。以提高计划生育率、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重点,结合本州实际,研究制定科学的目标责任指标体系,改进和完善考核办法,变过繁过细的过程管理为核心指标的目标管理。
  5、依法明确执业范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全州各乡镇原计生服务站整体转制,组建成计生服务中心。从目前的运作情况看,计生服务机构的执业范围、项目已被限制,但超范围运作时有发生,有的地方还出现责任事故。鉴于此,应进一步明确其职能和职责,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严禁超范围服务和服务不到位两种趋向。
  6、适时修改计生条例。建议根据国家现行法规及大的政策调整,适时对州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改。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和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链接:报告中有关“术语”注释
  “五定”即:计生办公费、协会办公费、“三查”服务费、宣传费和流动人口管理费。
  “三保”即:免费服务经费、独生子女保健费、手术后遗症治疗费。
  “两挂钩”即:计生办、服务站工作考核绩效挂钩。
  “一奖励”即:计生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奖励。
  “六子”即:有工作路子,有协会班子,有活动票子,有会员之家牌子,有工作房子,有会员活动场子。 
  “五制”即:工作制度、培训制度、评比制度、监督制度、联系制度。
  “四专”即:专门机构、编制、人员、帐户。 
  “三优化”即:协会组织形式优化、协会领导力量优化、协会会员队伍优化。
  “二中心”即:协会工作必须服务于人口计生和经济建设各个时期的工作中心。
  “一提高”即:提高协会工作水平。
  “八不准”即:不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非法收养子女;不准采取欺骗、篡改等手段索取《生育证》或其他假证明进行政策外生育;不准妨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扰乱计划生育工作秩序,打击报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或检举揭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对象的人员;不准在计生工作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或利用职权为他人出具计生假证明;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非法为育龄妇女解除节育措施;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或社会关系,为逃避计划生育管理与应接受处罚者办理户口迁移或说情;不准拒不执行或推诿党委、政府交办的计生工作任务,或不积极动员说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亲属落实计生措施,或散布不利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言论;不准在征收、使用社会抚养费工作中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或使用不规范票据,或截留、挪用、占用计划生育经费和社会抚养费。
  “三线目标管理”即:党政线;计生部门线;综合部门线。
  “两非”即: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三查四术”即:查环、查孕、查病;上环、结扎、人流、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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