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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公务员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007年11月21日在州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时间:2007-11-21 11:14:06 作者|发布者:本站 编辑:胡明炎 来源:www.ESRD.gov.cn 阅读: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冯国亮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10月下旬,州人大常委会对全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以下简称公务员法)。执法检查前,主任会议研究审定了检查方案,对检查的重点内容、检查组组成、检查的步骤和方式等作出了具体安排。
  10月22日,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州人事局关于全州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情况汇报,部署执法检查工作。10月23日至26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国亮、于德海带领两个检查小组分别听取了恩施市、鹤峰县政府执行《公务员法》的情况汇报,召开了辖区内部分州、县市人大代表和县市直单位负责人座谈会,深入到州发改委、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局、恩施市舞阳街道办事处、恩施市财政局、恩施市监察局、鹤峰县燕子乡、鹤峰县公安局、鹤峰县教育局等单位进行了检查。10月29日,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二次会议,汇总检查情况,对全州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工作进行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的建议,研究执法检查报告文稿,并就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州人事局交换了意见。11月9日,州人大常委会第10次主任会议决定,将《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公务员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现就检查全州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州公务员制度从建立到逐步完善
  1997年,我州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公务员暂行条例》开始推行公务员制度,逐步建立了公务员录用、考核、奖惩、职务升降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制度,初步形成了公务员管理的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为全面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严格公务员“进口”管理。2003年,全州建立公务员“凡进必考”制度,打破地域和身份界限,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五年来,共招录公务员301名。同时,加强从企事业单位调任公务员的管理,2005年,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调任范围、条件、程序和工作纪律,使调任工作走向规范。
  严格领导职数管理。2005年以来,我州先后两次发文,对职数进行清理,重新核定各个单位的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规范职数审批权限和程序。明确规定:从严控制职数使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不允许擅自出台“实改非”和提前“退养”等政策。核定州直县处级职数421名,实配400名;科级职数908名,实配890名,总体上保持了平衡,略有缺额。县市管理的领导职数由州编委确定原则意见,县市核定和配备,总体情况也是好的。
  严格编制管理。1999年开始,全州党政机关普遍实行了编制实名制。在机构改革中,全部定编定岗到人。做到人员、人事关系和编制相吻合,并在电子网络上公开。对进人单位严把编制关,建立了机构编制审计制度,2005年通过编制审计,将县市直机关超编的240人全部清理调整出机关。
  严格清理借调和吃“空饷”人员。2005年以来,全州对党政机关到企业兼职的人员进行清理,337名兼职人员回机关工作,对不回机关的4名人员作了辞职处理;同时对借用和临时聘用人员进行了清理清退。全州共清理吃“空饷”人员795名,每年为财政挽回损失1200万元左右。
  二、我州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基本情况
  2006年1月1日《公务员法》开始实施,全州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继续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的规范管理,取得新的成效。得到省委、省政府和上级人事部门的充分肯定,曾三次在全省有关会议上介绍经验。今年9月下旬,中组部、人事部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检查组来我州检查,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副司长聂生奎同志对我州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给予了充分肯定。10月8日,《中国人事报》头版头条报道了我州人事工作规范管理的做法,并配发了专题评论,在全国人事系统产生了良好反响。
  (一)抓好《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公务员法》颁布后,全州党政机关深入开展了学习宣传《公务员法》的活动。州及县市把《公务员法》纳入了党校、行政学校教育培训内容,举办了《公务员法》专题培训班,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务员法》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如:恩施市举办《公务员法》知识讲座,将讲课内容制成光碟,发放到单位学习;鹤峰县电视台开办《公务员法》专题节目;州财政局在学习中,邀请州行政学院、州人事局的同志进行专题辅导。全州共有13985人参加了《公务员法》的培训和考试,基本实现了领导干部熟悉、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广大公务员了解《公务员法》的要求。
  (二)扎实抓好公务员登记
  公务员登记是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基础工作和重要环节。我州公务员登记工作于2006年8月开始,至2007年3月结束。全州在中央核定的14816名行政编制范围内,实际登记13239人,其中:中共党员11520人,占87.01%;大专文化程度以上10072人,占76.08%;中专及高中以下3167人,占23.92%;35岁以下2568人,占19.4%,36岁至45岁6083人,占45.95%,46岁以上4588人,占34.65%。另外,暂缓登记89人,不予登记19人,分开登记147人。整个登记工作组织严密,进展顺利。
  一是准备充分。登记工作启动前,州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办公室组织调研组,对州直和县市进行调研,摸清了全州公务员队伍的现状,针对登记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制定下发了《恩施州贯彻公务员法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
  二是指导得力。制定下发了《恩施州公务员登记实施细则》、《恩施州公务员登记工作程序》、《关于公务员登记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等文件。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及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办公室加强政策指导、业务指导和工作指导,组织工作组深入县市和州直单位,现场指导解决问题。对登记中的个案问题,及时按政策给予答复。
  三是公开操作。全州实行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和登记结果公开的公示制度,州和县市开通举报电话,使登记工作置于组织和社会的严格监督之下。对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对2名违规进入机关人员,作出了不予登记、调出行政机关的处理。
  四是严格审核。建立登记工作层层把关制度,对登记对象实行组织登记,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建立预审制度,凡人员登记不符合政策、表格填写不符合要求、登记程序没有到位的,一律不得进入审批程序。建立信息录入审核制度,强化单位登记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把纸质资料审核与电子资料审核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审核结果一致才予以审批。搞好统筹协调,把公务员登记和工资套改结合起来,提高了工作效率,顺利完成了公务员工资套改工作。
  五是以人为本。把思想工作贯穿登记工作的全过程,引导机关工作人员正确对待改革。针对少数人员对身份认定、职级确定有想法的清况,通过宣传政策,做思想工作,及时化解了矛盾。与此同时,鉴于我州因乡镇合并形成编制过紧的情况,积极向省争取800名过渡编制,有效缓解了登记工作的压力。
  (三)积极推进依法管理
  一是搞好文件清理。《公务员法》颁布后,按照中发[2006]9号、鄂发[2006]14号文件要求,我州对过去的公务员管理文件进行清理,停止执行与《公务员法》相悖的文件。
  二是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调任公务员工作和做好公务员日常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从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调任公务员必须报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和州编办备案审查。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公务员调任管理和日常登记管理制度。
  三是进一步抓好招录公务员工作。今年,全州招考58名公务员,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笔试由省统一组织,州负责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工作,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充分体现了招录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是加强公务员调动管理。坚持公务员调动以工作需要为依据,以有无编制为前提。从基层选调公务员在有编制的前提下,实行公开择优选调。今年,部分州直单位从基层选调14名公务员,全部实行公开选调,通过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择优录取。
  (四)加强组织领导
  州和县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贯彻实施《公务员法》,自始至终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州委、州政府先后两次专题研究《公务员法》贯彻实施工作,对实施方案、细则和程序等进行审定。成立了由州委副书记、州长为组长,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及时研究解决贯彻实施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各县市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由于各级领导重视,确保了《公务员法》在全州的顺利实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公务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现有公务员队伍中,有的文化偏低,有的能力偏弱,有的掌握计算机等现代办公技能比较困难,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机关工作。有的专业性强的岗位出现青黄不接的情况。公务员队伍中还有极个别人违法违纪,损害公务员形象。自《公务员法》实施以来,全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10名,其中开除公职3名。
  (二)公务员年龄结构不尽合理。在一些单位同一年龄段且年龄偏大的情况比较普遍,缺乏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如恩施市教育局在岗22人,近两年将退休8人,占机关公务员的三分之一。州农业局核定公务员45名,实有37名,近五年将陆续退休7人。恩施市财政局年龄最年轻的也是34岁。退休或将要退休人员相对集中,短期内年轻人不可能大批进入。将使单位的工作连续性受到一定影响。
  (三)公务员职数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县市违反规定超配领导职数、增配非领导职数,如有的县在县直机关普遍设立了专职党委副书记、专职工会主席等职务,还有明确保留享受正、副科级待遇的人员;州直个别单位也有超配享受上一级职务待遇的现象。
  存在上述问题和不足,主要有四个原因:一是现有公务员队伍主体是从过去的机关干部“过渡”而来,形成了部分公务员的素质“先天不足”;二是历次机构改革还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需要逐步解决;三是国务院和省政府实施《公务员法》的配套文件尚未出台,一些具体问题处理目前还没有政策依据;四是少数地方法规意识淡薄,把握政策不够严格。
  针对上述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深入抓好《公务员法》的学习贯彻。建议政府继续组织广大公务员学习《公务员法》,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依法履职。公务员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员的依法管理,依法监督,依法维权。
  (二)注重公务员队伍素质的提高。建议政府要进一步抓好公务员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公务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对短缺的专业人员采取多种途径逐步解决。
  (三)科学制定机关单位进人计划。建议政府在对公务员年龄、专业结构等情况调研分析的基础上,作好公务员队伍录用补充计划,未雨绸缪,尽可能避免公务员大进大出的情况。
  (四)进一步加强职数管理。建议政府加强领导职数管理,对有的县市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清理整改,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加大公务员交流力度。建议政府积极探索公务员交流办法,逐步建立公务员交流制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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