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0日在州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副州长 杨天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周先旺州长委托,我就《2007年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议案向州人大常委会作说明,请予审议。
一、调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必要性
今年以来,全州上下紧紧围绕州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年度计划,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集中组织“三大战役”为重点,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狠抓目标任务落实,努力克服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困难,取得了明显成效。从当前全州各项主要指标计划执行情况看,经过艰苦努力,预计多数指标全年目标任务可以如期完成。但由于受清江卷烟厂改制停产影响,全年工业增加值及其部分关联指标全年目标任务难以实现,故提请州人大常委会调整2007年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具体来讲,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清江卷烟厂改制停产后实现原定计划目标失去了重要支撑条件。由于清江卷烟厂改制停产方案在州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前尚未敲定,在具体停产时间和武烟集团恩施生产点建设等方面当时还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年初制定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时没有考虑清江卷烟厂改制停产因素。今年2月提交并经州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工业增加值2007年计划目标是:全州全部工业增加值达到45.8亿元(当年价,下同),比上年增长12%(剔除价格上涨因素后,下同),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32.28亿元,比上年增长15%。按此测算提出的全州生产总值、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目标分别为8%和12%。卷烟工业在全州工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左右着全州经济发展大局,在清江卷烟厂于今年3月改制停产的情况下,实现原定计划目标失去了重要的支撑条件。
二是从今年以来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看,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部分指标不能实现全年计划目标已成定局。2006年,清江卷烟厂完成工业总产值18.37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27.1%;完成工业增加值9.46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32.7%。今年清江卷烟厂改制停产前(1—3月)完成总产值4.93亿元,与上年全年相比减产13.44亿元。受清江卷烟厂改制停产等因素影响,上半年全州全部工业增加值同比仅增长7.4%,比全年计划增幅低4.6个百分点;1—7月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4.29亿元,仅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2.9%。预计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只能达到41亿元左右,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后与上年持平,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预计只能达到25.5亿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后比上年下降10%左右。受此影响,不仅工业增加值预期增速下调,其关联指标全州生产总值及第二产业增加值等达不到原定目标要求也成定局。
三是按照坚持依法行政、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和对全州人民负责的要求,必须调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部分指标原定计划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规定,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部分调整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同时,按照尊重经济发展规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部分指标不能实现全年计划目标已成定局的情况下,对其进行适时调整,有利于全州上下更好地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计划的指导和引导作用,有利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因此,对原定年度计划部分指标进行调整是非常必要的。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
今年7月以来,州人民政府通过多种形式对上半年全州经济形势进行了认真分析,经过对全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初步预测,一致认为:受清江卷烟厂破产影响,全年工业增加值及其部分关联指标全年目标任务难以实现。随即,州人民政府责成州发改委会同州经委、州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预测,对计划调整的必要性、调整计划目标的指标范围、调整原则、调整办法等进行了认真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工业增加值等部分指标调整方案。
(一)调整的指标范围。这次调整的指标是因清江卷烟厂改制停产受影响的全州全部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以及全州生产总值、第二产业增加值,共4个指标。
(二)调整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因清江卷烟厂改制停产受影响而不能实现原定计划目标的全州全部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全州生产总值、第二产业增加值等4 项指标主动进行适当调减,不盲目追求高指标;清江卷烟厂以外的其他工业企业今年生产经营形势较好,对其增加值全年完成情况进行重新测算,然后研究确定其全年计划目标。二是坚持留有余地和积极进取的原则。调整后的计划目标,不是高指标,体现了留有余地的原则,但仍需经过艰苦努力才能全面实现,也是积极进取的目标。如果不包括清江卷烟厂在内,4项指标调整后的计划增长速度均高于原定目标。
(三)调整的基本方法。首先,根据清江卷烟厂今年元至3月完成的工业总产值,测算其工业增加值数额;其次,对清江卷烟厂以外的其他工业企业全年工业总产值、增加值完成情况进行分析预测;第三,测算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全部工业增加值,并依此测算第二产业增加值、全州生产总值,再分别计算各项指标全年预计增长速度。最后经综合平衡提出调整方案。
(四)计划指标调整方案。
按照上述原则及方法测算,并经综合平衡,提出的工业增加值等指标具体调整方案是:
全部工业增加值:由原计划增长12%调整为与上年持平(不包括清江卷烟厂调整后计划增长21%;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由原计划增长15%调整为下降10%(不包括清江卷烟厂调整后计划增长16)
第二产业增加值:由原计划增长12%调整为增长2%(不包括清江卷烟厂调整后计划增长20%)。
全州生产总值:由原计划增长8%调整为增长5.5%(不包括清江卷烟厂调整后增长9%)。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总的来看,调整后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当前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要全面完成调整后的各项指标计划目标仍需付出艰辛努力。我们坚信,有州委的正确领导,有州人大的监督指导,只要我们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克难奋进,就一定能够全面完成各项预期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