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0日在州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州人大财政经济环境及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祥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州六届人大财政经济环境及资源保护委员会在会前对《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07年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初审,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今年以来,全州上下紧紧围绕州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计划,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落实各项经济政策,不断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取得了明显成效。预计多数经济年度指标任务可以如期完成,特别是各级各部门在深化改革、优化环境、结构调整、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和扶持民营经济、培植龙头企业、发展特色产业及促进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完成“十一五”时期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但由于受清江卷烟厂改制停产的影响,部分指标不能实现年度预期目标。州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提出了对2007年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行调整的方案,其中涉及四项经济指标:全州全部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第二产业增加值、全州生产总值。具体调整意见如下:全州全部工业增加值由原计划增长12%调整为与上年持平(不包括清江卷 烟厂调整后计划增长2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由原计划增长15%,调整为下降10%(不包括清江卷烟厂调整后计划增长16%);第二产业增加值由原计划增长12%调整为增长2%(不包括清江卷烟厂调整后计划增长20%);全州生产总值由原计划增长8%,调整为增长5.5%(不包括清江卷烟厂调整后计划增长9%)。
二、财政经济环境及资源保护委员会认为,州人民政府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变化,着眼于“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也是为了坚持依法行政、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和对全州人民负责,对《恩施自治州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行适当调整。调整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既体现了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的科学态度,又体现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调整后的指标更接近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总体上是可行的。财政经济环境及资源保护委员会建议州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07年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的方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