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8日在州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彭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州人民政府将沼气池项目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现说明如下:
一、农业发展银行业务特征简介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自成立以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粮棉油购销政策和有关经济、金融政策,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广大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为了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支柱作用,农发行在原有的粮棉油政策性业务基础上,经国家银监会批准,又相继发展了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低风险贷款等新业务,帮助缓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政府立项、企业承贷、财政直补企业、企业还本付息”是其办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的基本原则。
二、沼气建设情况
2000年,州生态能源局在恩施市、鹤峰县选择了两个村作为建设试点,启动了沼气池建设。2003年,州政府提出了“建70万口沼气池,争创全国沼气第一州”的工作目标,并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此后,州政府每年把沼气池建设纳入了向社会承诺的10件实事之一。以“五改三建两提高”为主要内容的沼气池建设是我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大抓手,被中宣部、农业部命名为“恩施模式”。截至2006年底,全州共建成沼气池41万口,占适宜建池户的59%。2007年,全州计划建设沼气池10万口,按每口沼气池补助农户1000元计算,共需建设资金1亿元。建设资金主要来源:国债资金1635万元,省级项目资金1500万元,县市捆绑资金1865万元,原计划利用世行贷款5000万元。但因世行贷款国内程序推迟,今年难以到位,需利用农发行贷款5000万元解决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三、有必要设立专项偿贷准备金
恩施州农业发展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全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融资服务。由于农村沼气池建设是惠及农民的公益项目,自身不会产生经济效益,州农发信用担保股份公司只能成为承贷主体,无偿债能力。为此,州政府决定按照农业发展银行推行的惯例,设立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偿贷准备金,即每年安排适当的财政资金用于归还贷款。偿贷准备金报请人大通过后,列入财政支出预算,并按还贷计划及时打入州农发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在农发行设立的偿债专用账户。州农发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可将此“政府补贴专项资金受益权”作为向农发行进行融资的质押担保,以确保申贷顺利和还贷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