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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时间:2007-01-26 10:37:04 作者|发布者: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王国艳 来源:www.ESRD.gov.cn 阅读:

——2007年1 月 23日在恩施自治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叶太俊

各位代表:
  我受恩施自治州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本届常委会四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州五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四年,是我州经济社会较快发展、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的四年。四年来,州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恩施州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把握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立法、监督等各方面工作都有新的进展,为推动我州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加强民族立法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年来,常委会高度重视民族立法工作,把制定符合我州实际的地方法规,为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组织制定了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修订了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州乡村公路条例等3部地方法规,经常委会审议并提请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已先后颁布实施。州自治条例是我州综合性的地方法规,常委会把自治条例的修订作为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做了大量的立法调研、论证、协调和政策争取等基础工作,条例草案已由州人民政府呈报省政府批准,有关工作准备就绪,可以提交下一次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州医疗卫生条例的起草工作已进入到全面征求意见阶段。常委会还积极协助国家和省在我州的立法调研活动,对上级人大交办的65件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在开展民族立法的过程中,常委会坚持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首位,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一是增强立法工作的计划性和主动性。制定了五年立法规划,确立立法工作的具体目标。常委会每年的工作要点,都明确本年度要审议的法规草案,同时重视对法规起草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有关专门委员会积极参与立法工作,协助解决立法中的有关问题,从而促进了立法规划的实施。二是注重调查研究,充分走群众路线。在法规起草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就法规制定中的有关问题,到州直有关部门、县市、企事业单位以及基层进行调研,运用座谈会、咨询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对制定和修订的地方法规,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征求意见,集思广益,力求使制定的法规符合我州实际,切实可行。三是立足州情,认真研究和借鉴其他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民族立法的有益经验。组织了对湘西、延边等少数民族自治州的学习考察活动,认真研究、比较和吸取他们立法的经验,使我州的民族立法更加突出地方特色。四是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和沟通衔接,努力争取落实民族自治地方各项优惠政策,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五是对州制订自治法规程序的规定进行了修订,进一步理顺了工作程序,规范了立法活动。
  二、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努力提高监督实效
  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四年来,先后对9部法律法规和有关问题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多次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在我州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的37个专题工作报告。有关专门委员会组织对19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听取了有关工作部门的汇报。通过执法检查和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推动了法律法规的实施,促进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和审判、检察机关公正司法,增强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也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工作。
  对动物防疫法的执法检查,先后进行了两次,对于防御我州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和大面积扩散,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持社会稳定,起了重要作用。义务教育法、州义务教育条例的执法检查,推动了我州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发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州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的执法检查,对于促进农业生产,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保持农村社会稳定,起了积极作用。常委会还组织对民族区域自治法、消防法等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有关专门委员会组织对湖北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农业法、水土保持法、土地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档案法、爱国卫生运动条例、工会法和人民警察法等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提出进一步贯彻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了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针对统计法在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常委会作出决定,要求有关机关认真整改,同时抓好跟踪监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常委会每年都听取和审议州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州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不断加强和改进对预算工作和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州政府关于治理经济发展环境、代表建议办理和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情况的报告,及时向有关机关和部门转交审议意见,督促有关方面认真落实,切实地推进了这些工作。常委会还听取了州政府关于铁路、高速公路和机场扩建项目争取过程和建设进展情况、清江烟厂与武烟集团联合重组地方即得利益情况以及四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行政审判工作、法院执行工作和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司法机关加强队伍建设,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严肃法纪,依法办案。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搞好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在依法监督的过程中,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努力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坚持把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生猪五号病、禽流感疫情在周边地区发生引起动荡,常委会及时听取和审议了州政府关于动物防疫法实施情况和防疫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围绕改善民营经济发展软环境、减轻农民负担、教育收费、民族文化遗产保护、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等问题,听取工作报告和组织执法检查。二是增强监督工作的计划性。常委会每年年初就提出执法检查和听取专题工作报告的计划,以便各有关方面提前作好准备。还根据改革发展稳定方面新发生的突出问题,适时增加法律监督或工作监督的安排。三是改进执法检查和视察调查的方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同时把人大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与督促执法机关解决带普遍性的问题和纠正违法案件结合起来,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四是注意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协助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中的作用。专门委员会都能利用自身的工作特点和优势,为协助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和审议专题工作报告而提前介入,了解情况,提出监督重点,并在事后主动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执法的措施,为加强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作出了贡献。
  三、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常委会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紧紧围绕州委的重大战略部署和事关恩施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适时作出决议或决定。2003年,根据中共恩施州委关于州域经济民营化的基本思路,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和审议州政府关于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基础上,常委会第3次会议作出了关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软环境有关问题的决议,推动软环境治理工作,促进了民营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改善。2004年,常委会第1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政府关于提请批准设立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还款补贴专项资金的议案,及时作出决定,支持州政府争取利用国家开发银行大额优惠贷款加快州城基础设施建设。2006年,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了州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设立国家开发银行沼气项目贷款还款补贴专项资金的议案,作出相应的决议,有力地支持了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加快我州农村沼气池工程建设。四年来,常委会就实施法律法规和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12项,就人大换届选举、召开人代会和人事任免等事项作出决定26项。 四、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为地方国家机关正常运转提供组织保障
  常委会坚持把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结合起来,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及时任免有关人员,保证了地方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四年来,常委会依法决定任免、任免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6人次,其中任免州政府组成人员64人次,任免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15人次,任免和批准任免州县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29人次,任免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68人次。
  常委会把依法任免干部与依法监督干部相结合,通过开展工作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听取工作报告,进一步增强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增强勤政廉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激励他们依法切实履行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常委会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代表们依法提出的各项议案、建议和意见。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代表们提出的272件议案和建议,已由有关国家机关办理完毕,并逐件答复了代表。因政策因素和实际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有关机关向代表作出答复说明,取得了代表的理解。常委会还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申诉和意见,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共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100多件次,妥善处理了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一些问题。召开了全州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推动人大信访工作的开展。
  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努力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条件。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中发[2005]9号、省委鄂发[2005]19号文件以及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代表工作的认识。二是坚持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和走访代表的制度,每年都由常委会负责同志带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联系和走访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支持代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三是常委会每次召开例会,都有计划地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并参加讨论;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和视察调查,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在执法检查和视察调查中,注意向当地的代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向代表通报情况,及时寄送常委会公报及有关资料,让代表了解经济工作情况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了解常委会的工作,知情知政,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加强了与县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邀请县市人大负责人列席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及时解答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中提出的有关问题,关心支持县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召开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座谈会和专工委室有关工作联系会,交流情况,通报工作,听取意见,总结推广一些地方的工作经验。开展了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调研。2004年常委会就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及时建议州委召开了全州人大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
  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
  常委会重视思想建设。组成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统揽人大工作,使人大工作始终体现党的先进性。学习宪法和法律,有针对性地举办了21次专题法制讲座。坚持科学发展观,把履职的目的着眼于发展,履职的任务致力于发展,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这个中心,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常委会重视作风建设。四年来,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经常围绕审议的议题和立法、监督中的重大问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开展立法和执法调研,加深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实际情况的了解,努力使常委会的工作符合客观实际,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常委会重视制度建设。重申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进一步增强了组成人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制定了常委会有关工作制度,如议事规则、听取和审议报告有关规定、同"一府两院"联系暂行办法、审议意见督办办法、加强代表联系和开展代表活动办法以及办理代表建议暂行办法等。对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进行了修订。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办事机构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加强了对常委会各项日常工作的协调。进一步改进会议制度,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把注意力更多地转到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主任会议在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并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提请常委会会议形成审议意见,要求有关机关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回顾过去的四年,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是在中共恩施州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常委会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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