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3日在州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肖廷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州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 过去四年工作的主要成效
州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四年,是州委、州政府带领全州各族人民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加快发展、成果丰硕,社会政治安定和谐的四年,也是州中院抢抓机遇、团结拼搏、奋发有为,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都取得明显进步的四年。
2003年初,州中院本届领导班子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政治建院、业务强院、廉政治院、科技兴院”的建院方针;确立了队伍廉洁自律、立案及时准确、裁判公正高效、执行迅速有力、管理严密有序、司法条件改善明显的工作目标;明晰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突出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三个工作重点;落实了抓导向、端正司法指导思想,抓审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班子、发挥表率作用,抓查处、整肃队伍,抓管理、确保工作高效有序,抓保障、从优待警,抓基层、加强监督指导的“七抓”工作措施。“十六字”建院方针、“三十八字”工作目标、“三个”工作重点、“七抓”工作措施构成了州中院的整体工作思路,既有宏观层面的指导性,又有微观层面的操作性,是四年来推动全州法院工作上台阶,审判质量、队伍建设、物质装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内在力量。四年来,我们先后4次在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上介绍加强制度建设、执行工作、涉诉上访、司法调解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州中院先后被省高院授予“模范法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的称号。州中院执行局被评为全省全国执行工作先进单位,并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四年来,州中院有7个内设单位和9名个人受到省以上表彰。
--案件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四年来,州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907件,审结5788件,结案率为98.1%,同比上升了1.2个百分点,且无一超审限案件。164件上诉案件被省高院改判发回26件,改判发回率同比下降8.3个百分点。各类申诉案件同比下降38.7个百分点。2006年案件改判发回率、当年审结案件申诉率为14.6%、2.3%,分别比2002年下降17.6和19个百分点,民商事案件调解率则上升了41.5个百分点。
--执行工作成效显著。州中院四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333件,执结313件,执结率为94%,同比上升4.8个百分点,位居全省前列。执行中止率下降11.6个百分点,案件执结时间平均缩短了144天,执结标的2.34亿元,创历年最好水平。
--息诉息访取得实效。四年来,通过三届"解决历年申诉上访问题工作专班"和立案庭的共同努力,一批多年申诉不息的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共息诉息访395件。同时,我们还发放《诉讼须知》2万份指导当事人诉讼,减免诉讼费83.9万元,使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司法管理更加规范。通过制定和落实《州中院司法管理制度汇编》,保证了州中院既没有不受考核的人,也没有不经评议的事,更没有不受监督的案件。机关内务和案件流程管理逐步迈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干警违法违纪逐年减少,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体会
(一)抓导向,明确司法指导思想。州中院党组早在2003年初提出"十六字"建院方针时就把"政治建院"放在首位,2006年又根据上级党委和法院的统一部署,在干警中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通过进一步深化“政治建院”,切实增强党性观念,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下依法行使审判权,坚决抵制“三权分立”等不适合中国国情的西方资产阶级司法观念的侵蚀,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的司法理念;通过制定并严格执行《为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的七条措施》、《为宜万铁路、沪蓉西高速公路和恩施机场扩建工程服务的意见》和《全州法院为改善全州经济发展软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司法理念;通过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和履行“六项承诺”等一系列措施,牢固树立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力求以积极的态度维护民权,以快捷的审理解除民忧,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利,以优质的服务减轻民负,以有力的执行实现民愿。
(二)抓审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州中院四年来共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1061件,其中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以上195人。我们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杀人、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从重从快审结备受社会关注的利川陈小梅投毒案、马前信用社抢劫杀人案、巴东野三关邮政储蓄所抢劫案和以杨荣芳为首的恩施“涉黑”第一案。积极开展打击非法经营、金融诈骗、涉烟及商业贿赂等专项活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严惩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共审结上述案件33件40人,同时,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刑事案件超审限、超期羁押、缓刑适用、规范减刑假释等专项活动,确保了刑事案件的质量。二是依法调节民事经济关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四年来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297件,结案标的5.9亿元,及时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为配合我州国企改革,针对破产案件涉案人员多、政策性强和敏感度高的特点,坚持"慎重受案、依法审理、注重协调"的原则,成功审结了恩施、咸丰、巴东、建始等4家烟厂、恩施轴承厂、巴东野三关酒厂共21件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涉及破产金额30.5亿元,收回企业债权450万元,依法核销各类债务22亿元,妥善安置企业职工8125人,做到了既严格依法办案,又有效维护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在审理破产案件中,我们高度重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经济效果的统一,在办理巴东烟厂和野三关酒厂破产案件中,通过招商引资盘活资产,重现生机。在办理利川烟草产销公司破产案件中,我们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使债权债务人达成了和解整顿协议,债权人主动放弃1.6亿元债权,该公司在和解整顿期间营业收入2.96亿元,盈利4430万元。在民商事审判中大力推行调解结案,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通过采取召开全州法院诉讼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制定调解工作奖励办法、评选调解能手并予以奖励、给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用等措施,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促进和谐恩施的建设。三是不断加强行政审判,依法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四年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22件,执结非诉行政申请执行案件40件,依法纠正不当行政行为85起,既有力地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有效地保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同步推进化解执行难和治理执行乱,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中院本届领导班子上任后,针对2002年底全州法院执行积案多达5000余件的实际,明晰了首先消除中院积案,其次提级、交叉执行两级法院难案,然后再因地制宜地开展执行会战,解决各基层法院执行积案的总体思路,制定了执行工作"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争创全省一流"的工作目标。2003年开展多次"专项执行"首先解决中院自身积案,2004年在全州法院开展"交叉执行"、"提级执行",集中解决基层法院难案,2005年又在积案较多的恩施、巴东、来凤、咸丰4个基层法院组织开展了"执行大会战",基本扭转基层法院执行难的局面。在化解执行难的同时,州中院先后制定了全州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则》等11项规章制度,治理执行乱。在工作中摸索总结出以法"逼"人、以势"压"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的"十六字"执行工作原则和请示汇报到位、争取配合到位、群众理解到位、舆论监督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案情熟悉到位、法律程序到位、疏导工作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后勤保障到位"十到位"方式方法,近年来,尽管执行了许多大要案,却没有发生一起执行事故。
(三)抓班子,发挥表率作用。州中院本届领导班子按照"政治坚定、思想先进、从政廉洁、做人本分、思路明晰、创新管理、勇于负责、落实制度"的八项要求和"大事多商量,小事多体谅,工作尽力量,个人要自量"的做人处事原则,不断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四年来,我们先后召开3次全州法院工作会议,11次全州法院院长会议,分别就增强驾驭统揽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和管理能力、选人育人水平等进行专题研讨,尤其是去年6月召开全州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认真总结了正确处理民主集中与分工负责、批评与自我批评、学习与工作、率先垂范与敢抓敢管关系所积累的成功经验。
(四)抓查处,整肃队伍。州中院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肃查处的方针,始终把反腐倡廉放在法院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四年来,我们坚持以教育为先,利用各种会议特别是2004年召开了3次全州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党委和法院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会议精神,并以会代训,邀请州纪委领导举办专题讲座,组织中层干部和基层法院院长到武汉洪山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每年都组织干警观看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片,真正做到司法廉洁逢会必讲,不断增强干警自律意识。同时,在全州法院系统建立法官违法违纪快速查处机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采取中院直接查处、与基层法院联合查处、组织基层法院之间交叉查处等办法,加大了对违法违纪举报线索的查处力度。四年来,共收到举报州中院干警违法违纪线索41件,查处了41件48人,其中有2人引咎辞去公职,1人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4人受到通报批评。
(五)抓管理,确保工作高效有序。四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管理促公正,向管理要效率,用管理保廉洁,靠管理求发展。一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州中院在2003年制定了《党组会议规则》、《审委会议事规则》、《审判流程管理办法》、《考勤管理办法》等21项制度管"案子"和"院子"。2005年在进一步修订、完善21项制度的基础上,又补充了组织人事、党务工作等4项制度,全面修订之后的一整套规章制度按党建工作、审判管理、队伍管理、装备管理、政务管理的体例汇编成书,人手一本,遵照执行。二是规范审判管理。进一步规范立案管理,严把案件入口关。进一步加强流程管理,严把程序关。强化排期开庭,对案件的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审执期限、裁判文书送达等多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定期催告督办,规范审判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大案件评查及讲评力度,严把出口关。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实行法律文书用印前再次评查制度,最大限度地把文书错漏杜绝在送达之前。三是强化四项通报制度。我们始终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院务会,先由内设单位报告上一季度的工作进展情况,再由党组安排布置下一季度的具体工作及要求。为了加强日常工作的检查督促,我们实行违法违纪处理通报、督查通报、案件质量评查通报、案件改判发回和申诉上访情况通报等四项通报制度,形成了对法院各方面工作进行全方位及时有效监管的格局。
(六)抓保障,从优待警。四年来,我们在强化廉洁司法的同时,做到了对干警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爱护。在州委的亲切关怀下,38名干警落实了职级待遇。在充分用好和管好财政拨付的资金,保障干警基本工资和办公办案经费的前提下,我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等不靠,紧紧抓住国家对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及人民法庭加大国债投入力度的历史机遇,赴省城、进北京,想尽千方百计积极向外争取资金,从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省财政厅、省高院和兄弟中院等州外单位争取了财政专项资金、国债资金和对口扶持资金3000余万元,用于两级法院物质装备建设,并为州中院自身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七)抓基层,加强监督指导。一是加强业务指导。一方面,州中院注重维护基层法院的独立审判权,在一审个案未裁决前,不发表倾向性意见。另一方面,通过安排州中院业务骨干到各基层法院授课、开办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进行业
务培训、开展专题调研、编发《审判工作手册》及审判业务指导性意见等措施,抓好监督、指导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基层法院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三项指标"考核制度,把案件发回率和改判率作为考核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每月一通报,半年一排名,排名居前的予以重奖,排名居末的基层法院一把手不列为向州委推荐提拔重用的对象。这些切实有力的措施,促进了基层法院案件质量的持续提高。四年来,各基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7294件,审结54091件,结案率为94.4%,调解结案34559件,调解率为75.4%。其中,各基层法院上诉案件经中院二审维持率2003年为67.9%,2004年为74.6%,2005年为83.7%,2006年为86.9%。不服各基层法院生效裁判向州中院申诉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