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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恩施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1月26日州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
时间:2007-01-26 10:24:33 作者|发布者:恩施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编辑:王国艳 来源:www.ESRD.gov.cn 阅读: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荣春所作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四年,全州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查办职务犯罪、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构建和谐恩施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州检察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继续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继续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为我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诉讼监督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恩施和促进我州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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