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时间:2007-01-11 14:32:44 作者|发布者: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王国艳 来源:www.ESRD.gov.cn 阅读:次
——2007年1月11日在州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上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叶太俊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的决定和州文[2006]46号关于州六届人大代表名额的通知精神,恩施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仍为419名。这次分配给州直及县市、解放军选举的名额为418名,预留1名。按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全州九个选举单位根据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州六届人大代表选出时间的决定,均于2006年12月10日前选举出了恩施自治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九个选举单位共选举产生州六届人大代表416名,缺额3名。
这次选举产生的州六届人大代表,其结构是:干部代表173名,占41.58%;知识分子代表71名,占17.06%;农民代表53名,占12.74%;工人代表27名,占6.49%;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爱国人士代表69名,占16.58%;其它代表23名,占5.5%。
在代表总数中,妇女代表83名,占19.95%;少数民族代表268名,占64.42%。
州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选举单位选出的州六届人大代表进行了资格审查,经审查,恩施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各选举单位能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代表候选人由政党和代表联名提出,对代表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根据较多数人意见,按照法定差额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最后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选举产生了州六届人大代表。州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一致认为,选举符合法定程序,各选举单位选出的416名州六届人大代表代表资格有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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