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起我州城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收杂费
农村中小学多种费用免收 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收杂费借读费
时间:2008-08-27 08:44:33 作者|发布者:王国强 编辑:今点辰光 来源:恩施新闻网 阅读:次
按通知要求,从2008年秋季学期起,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的杂费(包括信息技术教育费),我州恩施市和利川市城区学生享受这一政策。学校除按规定代收课本费、作业本费、向寄宿生收取住宿费、向自愿在校就餐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不得再以其他名目向学生收取涉及杂费的任何费用。通知重申了农村公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提出了严守收费的纪律和要求。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杂费,不收借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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