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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民族法制委员会调研我州民族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时间:2008-09-03 16:30:10 作者|发布者:李杰华 编辑:胡明炎 来源:州人大民族委 阅读:
  为迎接省人大常委会对《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三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8月26日—9月1日,州人大民族法制委员会连同州民宗委,对“三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
  检查组分别到鹤峰县铁炉白族乡,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晓关侗族乡,恩施市芭蕉侗族乡以座谈会、实地查看等方式对“三条例”中有关民族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调研组一直认为,“三条例”中有关民族政策在县市及各民族乡镇的贯彻落实是比较好的,基本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宣传,如鹤峰县铁炉白族乡,将相关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编印成册,印发给全体干部职工,提高广大干部的民族意识,督促广大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充分用足用活少数民族发展优惠政策,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晓关、长潭、芭蕉侗族乡以成立二十周年为契机,大打民族牌,唱特色戏,民族文化彰显活力,经济建设成效明显,基础设施、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卫生院建设得到较大改善,农村出行难、看病难、上学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同时,检查组指出,各县市在“三条例”学习和宣传上要进一步加强,认识上要进一步提高,相关政策要按条例严格落实到位,做好充分的准备,迎接省人大常委会的督办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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