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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落实人大代表审议意见
时间:2008-06-22 15:42:06 作者|发布者:本站 编辑:胡明炎 来源:州人大内司委 阅读:

  (本网讯 供稿:内司委)州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州人民检察院组织工作人员到各代表团听取代表审议检察工作报告的意见,整理形成了《州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检察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会后,检察长石荣春主持召开检察委员会会议,针对代表提出的意见,研究整改措施,并向全州检察机关进行了通报,要求全州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学习,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代表们充分肯定2007年全州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同时,主要从四个方面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要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问题;要严肃查处徇私枉法、徇情枉法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加强教育,加大惩治力度。二是要进一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对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的正确处理和引导疏导工作力度,认真研究解决人民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要以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执法不严、不公问题为重点,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在履行诉讼监督职责时,要注意与人大监督结合起来,增强监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要不断适应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
  州人民检察院从六个方面部署整改方案。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注重办案效果。要突出办案重点,加强侦查对策研究和侦查技能训练,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认真组织开展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坚决查办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更加关注和保障民生。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正确把握政策尺度和办案策略,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的关系,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慎重对待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现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不断强化措施,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结合办案,监督和指导发案单位抓好预防工作,坚持办理一案,预防一片,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职务犯罪的防控治理,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深入地开展系统预防、重点工程预防、个案预防和以案说法宣传教育工作,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三是全面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提高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水平;加强控告申诉检察,畅通信访渠道,健全涉检信访长效机制,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坚决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执法不严、不公的问题,既防止放纵犯罪、打击不力,又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把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诉讼监督与查处司法腐败案件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五是狠抓检察队伍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推动检察队伍的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建设;加强检察官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岗位“学、练、赛”活动,继续深化“创学习型检察院、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加强检务督察机制建设,对检察干警执法作风和工作作风进行重点督察,促进公正执法和队伍廉洁。六是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支持。全州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党性观念;强化接受监督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交办事项,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检察工作,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让人大代表及时掌握检察工作动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了解与认知,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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