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时间:2008-05-24 18:22:15 作者|发布者: 编辑:王国艳 来源:中国恩施人大网 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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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任命杨天然为州人民政府代州长
决定5月28日至31日召开州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
5月24日,州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决定任命杨天然为州人民政府代州长,决定5月28日至31日召开州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工作报告。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旭明主持会议,副主任陈亚平、叶太俊、罗贤美、冯国亮、马春菊、杨兵,秘书长田树轩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决定接受周先旺辞去州人民政府州长职务,接受彭军辞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接受肖廷杰辞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会议决定任命杨天然为州人民政府代州长,决定任命柳望春为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决定任命刘勇为州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会议决定州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08年5月28日至31日在州府恩施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州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选举办法草案等有关文件,提请州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议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州行政审判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决定,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耕地保护条例》纳入州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州委常委、组织部长刘艳红到会就有关人事安排作说明。副州长曹毅、朱惠民,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常委会办事机构、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部分州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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