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监督法
时间:2007-08-27 11:47:00 作者|发布者: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admin_sys 来源:www.ESRD.gov.cn 阅读:次
8月27日,受州长周先旺委托,常务副州长彭军主持召开州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并研究当前有关工作。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全文。
彭军强调,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监督法,是党和国家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又一新成果,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更好地促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切实保障“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着力推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进一步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彭军要求,各位州长、秘书长及州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监督法的学习和落实,深刻领会其实质内涵,自觉接受州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监督。落实审议意见是一个新的工作。对州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审议意见由秘书长提出意见,副秘书长提出办理意见,分管州长签署意见后交有关部门办理落实。并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州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或办事机构征求意见,最后由州人民政府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
[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