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 (记者李晋升)昨日,州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总结了建州以来我州民族立法工作,并对今后5年立法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州领导陈亚平、杨天然、罗贤美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1983年建州以来,我州的立法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先后制定法规12件,修改法规3件。这些法规的制定实施,为保障和促进我州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5年的立法计划是,2007年度修订《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2008年度制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镇建设管理条例》;2009年度制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2010至2011年度制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医疗卫生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旅游条例》,修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
会议认为,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关键是提高立法质量。因此,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完善政府立法程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重视立法协调工作,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途径,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要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化、利益法制化的倾向,端正立法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工作。
会议强调,有立法项目起草任务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保证立法工作力量,及时解决起草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要积极配合州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州政府法制办的立法初审工作,在人、财、物等方面充分保障立法任务的完成。对列入本年度的法规项目,有起草任务的部门都要按照州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尽快组织人员进行调研、论证,抓紧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按时向州政府正式上报法规草案。州政府法制办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立法项目的审查把关,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为推进我州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州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部署今后五年立法任务
时间:2007-05-23 21:11:14 作者|发布者:李晋升 编辑:卢浩艳 来源:恩施新闻网 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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