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州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
(2008年5月24日州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时间:2008-05-24 11:29:00 作者|发布者: 编辑:胡明炎 来源:中国恩施人大网 阅读:次
恩施自治州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5月28 日至31日在州府恩施召开,会期4天。建议会议的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代州长杨天然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恩施自治州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恩施自治州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7年州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8年州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亚平关于州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州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刘勇关于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荣春关于州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补选州人民政府州长、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决定州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
[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