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州五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1月26日州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
时间:2007-01-26 14:45:14 作者|发布者:恩施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编辑:王国艳 来源:www.ESRD.gov.cn 阅读:次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叶太俊副主任代表州五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四年来,州五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恩施州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立法、监督等各方面的工作在历届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上取得了新的进展。会议对州五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州六届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恩施州委的领导下,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要继续加强民族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从我州实际出发,把民族立法同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要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要认真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决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扎实推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把我州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美好家园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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