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时间:2007-08-23 16:08:21 作者|发布者: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admin_sys 来源:www.ESRD.gov.cn 阅读:次
一、办理由州人大常委会主持的自治州和湖北省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以及由州人大常委会指导的全州县(市)、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直接选举工作。
二、州人大常委会举行例会,按照会议议题、时间地点,经主任会议同意,邀请若干与会议主要议题有关的代表列席会议,参加审议,发表意见。
三、督促有关部门和组织认真办理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应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对重要的或需要进一步创造条件解决的问题,督请有关承办单位拿出方案,同代表直接见面办理,必要时,组织代表检查办理落实情况。在一定期限办结并向州人大常委会提出办理结果的报告。
四、接待和处理州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对重要信访件,报请州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签署意见,由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处理并答复代表。
五、密切同县(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的联系,深入了解其代表工作情况及指导县(市)、乡(镇)人大代表工作。总结推广经验,组织推动全州人大代表积极参政议政。
六、根据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组织代表进行视察与调查;同时,与有关单位联系,共同为人大代表履行职务提供必要便利条件。
办理全国、省和州人大常委会委托交办的有关事项。
负责人:
主任:张在勇
电子信箱:dbxj@ESR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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