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报告、开展执法检查选题确定途径
时间:2007-09-05 16:49:05 作者|发布者: 编辑:王华 来源:www.ESRD.gov.cn 阅读:次
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州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州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
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执法检查的选题,根据下列六大途径反映的问题确定:
一、州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二、州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
三、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
四、州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五、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
六、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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